昆明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公告
云南弼碩商貿有限公司:
昆明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受理的申請人夏建萍、李翠芬、王曉芳、陸春艷、顧全穎、廖湘香、馮曉珊、李文麗、胡蘭仙、吳福仙、孫燕芬、黃榮貴、許雷、賀健因確認勞動關系、追索勞動報酬、經濟補償、二倍工資差額等訴你單位勞動爭議一案(昆勞人仲字〔2025〕965-978號),由于本院在處理該案過程中已采用多種方式都無法與你單位取得聯系,根據《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辦案規(guī)則》第二十條之規(guī)定,現向你單位公告送達昆勞人仲字〔2025〕965-978號仲裁裁決書。本案自公告之日起,經過30日即視為送達。
自視為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當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逾期不起訴的,本裁決即發(fā)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昆明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
2025年9月28日